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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五一旅游维权知识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4-28 09:51:33 | 点击量:

明天就是2017年五一假期的第一天了,准备出游的小伙伴要注意了,如果你在旅途中遭遇了不合理对待,要勇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假期出游的维权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在线律师

遭遇旅游纠纷如何维权

遭遇旅游纠纷的维权途径: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

1、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

2、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在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

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

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主要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侵权、违约的材料。

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

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一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上面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质量保证金数额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许可经营业务范围为国内旅行社经营业务的,只能作国内旅游组团、接待业务。国际旅行社除可以经营国内游外,可以经营海外游客的入境游,其中,全国有528家国际旅行社有资格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请大家认准经营范围再出游。关于旅行社的资格,广大游客还可以通过“中国旅游网”查询。

发生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一旦发生了纠纷,建议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应及时的寻求法律帮助,及时聘请律师。从以往的经验看,旅游中遇到的问题解决起来都比较麻烦,特别对方多数是旅游公司、饭店宾馆等单位,经济实力都比较强,在当地都有一定的关系网。因此,及早的请律师等专门的法律工作者介入对于最大限度的维护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注意票据的保存

一、乘车要注意索要票据和购买保险;

二、在宾馆住宿要保留好票据,贵重物品要交柜并索要单据;

三、购物要慎重,避免上当受骗;

四、与陌生人的接触要慎重,时刻保持警惕性。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28 09:51:33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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