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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未能及时做认定怎么办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5-11 13:30:40 | 点击量: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工伤赔偿的当事人中,有不少都不知道工伤认定的重要性,一般工伤认定要在事发30日内进行申请,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该怎么办?还可以申请吗?欢迎大家阅读本文了解。

未及时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未能及时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如果单位没有按时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权利直接向相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即使小马的单位没有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小马或者他的近亲属也可在1年内提出。

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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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11 13:30:40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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