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房屋买卖纠纷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纠纷

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形属于违约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5-04 11:25:44 | 点击量:

对于中国人来说,买房一直是国人最为关心的事件之一,很多年轻人以及他们的父母将一生的积蓄贡献给一套房。与其他市场交易一样,房屋交易也会牵涉到很多的合同纠纷,违约事件常有发生,而且在购房合同中,发生违约事件的一半都是由房地产商引起,因此很多人都会问,哪些情况属于开发商违约?下面让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为大家解答。

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属于违约

开发商的逾期交房

开发商的逾期交房,一般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开发商自己逾期交房,另外一种是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业主拒绝收房。逾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两种违约责任:一种是支付逾期履约的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一种是退房。

开发商逾期办证

开发商逾期办证有很多种原因,和逾期交房相同,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也是两种,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退房。律师的诉讼方案也要根据业主的需求加以变化,您可能遭遇开发商五证不全,却极想拿到房子。您也可能碰到房屋迟迟无法办证,您想退房。

在不同的情况下,诉讼方案要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在我们碰到的一些业主来咨询的时候,已经委托过别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处理案件,原本希望办下房产证的诉求,却在审理过程中被判决合同无效,结果不但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却打丢了房子。

如果您正遭遇这种问题,请您携带买卖合同及有关的法律文书(比如开发商出具的一些书面通知),来我们团队咨询,让律师根据您的资料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是退房还是办证,退房怎样退,办证怎样办。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会替您操作后续的取证、谈判及诉讼等等工作。

商品房房屋面积不符

房屋面积一般分为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缺斤短两是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欺诈,但是业主可用的手段却很少。房屋面积问题一般涉及两个敏感的结果,一个是多退少补,一个是退房。

房屋面积的纠纷一般围绕鉴定展开,业主自己拿皮尺测量的数据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而公摊面积的测量又往往需要动用整个小区业主的力量,所以非常不易操作。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当我们对豆腐渣工程见怪不怪的时候,开发商总是挑战了业主可以忍受的极限。并非每栋房屋都有肉眼即可识别的质量问题,比如墙体裂缝,比如东倒西歪,但是质量问题无论大小都回长期困扰业主的生活。

业主在收房后碰到质量问题,可以主张的损失很多,但是举证和提出合理诉讼请求却很难,比如我们曾经经历一个房屋漏水案,业主的房子漏水泡了自家的地板,开发商物业来人多次修理却始终没能解决。业主希望开发商赔偿多年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损失,却对这个具体数字一片茫然。显然开口和他要个10万、8万是不能得到法庭支持的,您主张什么损失,这个损失是多少,他有什么证据?

有一些希望退房的业主,他们退房的念头可能也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

房屋存在采光、通风、噪音等环境问题 

谁也不愿意买到一天只能见到一个小时阳光的房子,谁也不愿意打开窗户就臭气熏天,谁也不愿意每天晚上忍受巨大的噪音无法入睡。

环境问题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就是他们确实严重妨害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通过日积月累的不断困扰,让业主不堪重负。而环境问题还有一个通性,就是技术因素很多,知识相对复杂。我们在诉讼中需要证明侵害事实、侵害后果以及侵害事实和侵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些证据往往还需要有专业人员作出。

开发商一房二卖

开发商把一套房屋出售给多个业主,这种明目张胆的诈骗行为目前看来有逐年下滑的趋势,但是依然有业主碰到此类问题,有的人买了一套已经住了人的房子,有的人住进了房子,房产证却被开发商办在了别人名下。业主们多数都希望取得房屋,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业主会积极地追求挽回购房款。

私收燃气初装费  


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都出台了各种地方性的法律法规。2001年全国性的法规也早已出台,叫停燃气初装费等等乱收费。开发商收取业主购房款及银行贷款用于购房,购房款中理应含有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施工费用,可是目前看来仍有开发商无视法律法规,向业主对燃气初装费进行二次征收。

燃气初装费(及其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设计两类业主,没有收房的业主,和已经收房并支付燃气初装费的业主。

退房纠纷  


足以导致业主希望退房的理由很多,面积问题、质量问题、环境问题,甚至房价下跌,也会引起业主退房。

我们通常会认为,买了东西,东西不合意,退货即可。可是商品房可不是说退就退。退房需要一定的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不同的业主订立的买卖合同条款都不尽相同,就导致可能作为有胜诉把握的退房理由不一而同,有些理由可以通过合同简单判断,而大部分诉讼中都需要律师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和方案设计工作。

对我们来说,退房不需要业主自行寻找多充分的理由,因为业主的理由通常不是我们想要的理由。让我们看合同,我们就会指出退房的方案,倘若纸面上的资料不够充分,那么律师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查。 


有收据无发票,引起税务承担

有些开发商在交易过程中,为了避税,往往给购买者开财务收据,而不开发票,如此这般,导致在房屋过户的时候,引起购房者必要的税务承担。

五证两书不齐

法律规定,在五证两书不齐的情况下,开发商是没有售房资格的,一旦发生交易,最后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属于违约”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购房的相关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04 11:25:44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维权

下一篇:二手房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