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安排职工加班需要给付加班费,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那么,索要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呢?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介绍。
索要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但在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故劳动者实体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以两年为限。两年以上的劳动报酬,并非不可追索,但需以用人单位没有异议为限。也就是说,申请仲裁之日起两年内的劳动报酬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两年以外的由劳动者承担,并且以用人单位予以认可为条件。
为避免时间较长举证困难,建议大家在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或加班费时,尽快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 咨询电话,和成都律师 一对一沟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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