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其它财产纠纷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财产纠纷 > 其它财产纠纷

什么是欺骗性交易行为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4-12 14:59:10 | 点击量: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销售假冒商标或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等行为都会构成欺骗性交易。今天,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具体讲解下什么是欺骗性交易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

什么是欺骗性交易行为

指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或其他虚假手段,使交易相对人产生混淆或误信,从而获得交易机会的行为。其主体一般是商品或服务的推销者,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上采用了欺骗手段。

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其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混淆;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阅读完以上内容后,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和专业律师一对一沟通,获取律师的专业法律建议。

相关知识推荐:

期货内幕交易纠纷怎么处理

持有伪造发票罪的司法解释

侵占公司财产会怎么处罚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12 14:59:10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公司向员工融资是不是非法融资

下一篇: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裁判规则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