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出现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而且我们都知道法定继承发生在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那么继子女是否也有代位继承权呢?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介绍。
继子女是否也有代位继承权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本条实质上是用列举方式对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作出的规定。根据列举性法条的特点,本条并没有关于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规定,所以继子女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
2、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虽然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是满足一定条件的话,享有继承权: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阅读完以上内容后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 咨询电话,会有专业律师线上一对一为你排忧解难。
相关知识推荐:
上一篇: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都包括了谁
下一篇:儿媳、女婿什么情况下可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