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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5-02 15:21:02 | 点击量: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会有交警出面协商赔偿等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下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以及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终止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以上就是有关“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的知识,如果您有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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