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爱分手时都会觉得自己为对方付出太多,希望对方能为自己的青春损失给予一定补偿。那这个青春损失费会受到法院支持吗?文典成都律师 为大家介绍。
青春损失费法院会支持吗
严格来说,“青春损失费”是十足的民间语言,法律上找不到这个说法。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恋爱分手、离婚,都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损失赔偿、贞操权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合理,男方也可要求女方赔偿。在为数不少的青春损失费官司中,大多数都是以原告败诉告终。
虽然“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则无论这笔自愿支付的费用是称为“青春损失费”还是“分手补偿费”法律都不禁止。而且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
不过,在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补偿费”即使已经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是有权起诉请求“第三者”予以返还的。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终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的所谓“小三”条款,但是并不影响赠与方配偶的返还请求权。
阅读完以上内容,如果你还有需要律师帮助的,可直接联系文典在线律师 ,成都专业律师在线 一对一为您解答。
相关知识推荐:
下一篇:涉外婚姻的无效情况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