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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作者:成都离婚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9-05 10:47:09 | 点击量:

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抚养费,以供孩子读书、就医、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那成都市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呢?抚养费要给到孩子几岁呢?文典成都离婚律师为你解答。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成都市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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