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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案件受理范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27 13:51:26 | 点击量:

执行案件指的是法院判决后,被告却不履行法院裁决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应履行的义务。今天,文典律所为大家介绍法院执行案件受理范围以及提交执行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法院执行案件受理范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需要符合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人,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

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以上就是有关“法院执行案件”受理方面的知识,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在线文章来自于:解答您的问题。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最新法规速递,欢迎关注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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