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我所接到当事人的委托办理离婚,当事人表示其在与被告恋爱期间,被告及其父母联合刻意隐瞒,误导了原告对被告的真是人品和家庭情况的了解。婚后,被告对婚生子从未关心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当事人到我所委托律师希望为其处理离婚一案。我所在了解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委派了马娉律师为主办律师、黄莎律师为协办律师的律师团队。
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并准确把握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尽可能大的权益。通过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本案最终于2017年11月15日结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当事人对调解的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我所及两位律师表示感谢!
文典在线律师 提醒大家:夫妻一方若有婚姻方面的问题决定离异,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是双方的主要争议点,一旦确定要离异,尽快与律师联系,律师将尽可能维护您的权益。
(离婚案判决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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