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我所接到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向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就房屋买卖问题的相关事宜进行处理。我所在于当事人充分沟通之后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后根据其诉求委派周利律师作为其主办律师办理此案。
周利律师在处理该起案件过程中,及时、充分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准确把握案件信息与当事人真实诉求,最后,在周利律师的不懈努力之下,当事人接受退款10000元。当事人催本案的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我所及周利律师表示感谢!
(房产纠纷结案报告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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